事件發生時間:2020-09-28
事件發生地點:肅州區太陽島水岸人家小區
事件描述:
業委會9日27號(咋天)才貼出的關于,《籌建資改造小區供水水管的提案》的補充方案公告,“對230戶收取46000元資金,公示3天,公示期過后,一概不退還”。公告落款時間是2020年9月23日,退款轉捐款公告剛貼出,就讓業主的領退還找轉認捐的錢超期一天了!業委會領導會玩時間差的文字游戲,高手啊!
你們以前自愿捐款,除了寫你的名字,金額,遇到過讓你捐款“必須簽署確認表的要求嗎”?你在他們要必須簽署《小區水管改造費用刑事變更確認表》簽名,表示你不僅是捐了款,同時也認可了
改造后的水管在使用中再有任何問題,都會有業主擔責,掏錢維修。不信嗎?請看補充公告中提到由業委會、物公業司、振華公司和原施工方共同組建工程領導小組負責買材料,施工等。工程監管和后期若出質量問題誰擔責,維修費用誰承擔?過幾年業委會換屆,物業公司換人,誰擔責任出維修費用?讓業主在“確認表”上簽字,不就是讓簽了名的業主背鍋買單嗎!所以,捐錢是好事,簽名須謹慎!
另外,張貼的公告也不敢蓋個章子,怕什么呢?
后 附:業委會昨天貼出的公告,你交的錢已經超過退款或改捐限時2天了!看看能否退換。

